重庆律师汇 发表于 2012-11-16 16:19:21

律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申请理赔流程

律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申请理赔流程一、被保险人在册执业律师、律师助理;二、保险金额:(一)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残疾保险金额最高为RMB10万元/人; (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为RMB2万元;(三)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金最高为RMB5000元;(四)详细内容见《重庆市律师协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协议书》。三、理赔流程:(一)被保险人发生保险约定保险事故后,务必应在24小时内通知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和承保保险公司;(二)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向市律师协会会员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申领表》(附件一);2、委托市律师协会代收理赔款项的委托书(如已去世,则需要法定受益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的签字及捺指印);3、医院诊断证明、门诊及住院的原始票据、伤残鉴定证明、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4、保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市律协会员部在接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提交保险公司,同时积极配合、促使保险公司理赔;(四)市律师协会在收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后20个工作日内转交给申请人。联系人吴 曦(市律协会员部) 67086187周乙丁(大地保险公司) 13512361718附件一 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申领表》附件二 《重庆市律师协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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