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

标题: 苏州律师在线提供法律咨询 [打印本页]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14 08:58
标题: 苏州律师在线提供法律咨询
  为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作者: whdahai    时间: 2012-10-14 22:09
  在经过村委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现***十组退耕还林面承包人A,B ,C,D,经村委共同协商,此退耕还林面积以后如有开发项目,有政策性面积优惠补助,其中E应得壹份,特此协商决议。

  原包人E签名
  承包人A,B,C签名
  村委会公章(已盖)
  2009年1月4日

  后来,土地经过流转,获转让费共108万元,由承包人A,B ,C ,D四人分掉。第一批款60万元是在2010年12月17日,18日这两天瓜分的,余下的48万元,具体瓜分时间不详。
  当时,E找当地街道政府多次,要求按达成的协议,分得一份,即108除以21.6万元。街道政府因害怕责任,不了了之。
  现E要求诉诸法律,想追回按协议应分得的21.6万元。请问:该如何起诉?按什么事由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手上仅有一份经村委会盖章过的《协议》,没有其它证据在手上。你认为还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被告是只列村委会还是列村委会,A,B,C ,D?

  烦请详细解答为感!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15 07:57
  一、看你的陈述,权利义务应不涉及村委会,这份协议应属于abcd与e之间的,被告应列abcd。
  二、要看现在的情况是否属于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开发、或是政策性补助,这是e获得补偿的条件;
  三、这类合同还需看地方政策。如果你起诉最好寻当地律师专业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者: huli8790    时间: 2012-10-15 08:42
  警察说我买的电车是偷的,我说是1500买的他不写进笔录,也不让我走,说了七百多才让走,
  第二次,有说抓到小偷了,数额对不上,并说对上就没事了。还威胁说要拘留,我不知道怎么是对上了,他就打电话会我家里,同样威胁拘留,后来家里人说四百多才让走的
  第三次,他来找的我,让我签字,却不让我看内容
  第四层,同样让我签字按手印却不让我看,并骗我说去派出所,把我拉到了检察院
  以上四次中都存在威胁我要拘留之类的,还说按照他说的就没事了,并且一次又一次要我说我知道车是偷得,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啊。还三番五次叮嘱我不管检察院问什么都要说是,我该怎么办
  我把这件事反映到检察院后,案件被检察院发回。办案的警察却威胁要抓我的家里人,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15 15:30
  @huli8790 3楼
  警察说我买的电车是偷的,我说是1500买的他不写进笔录,也不让我走,说了七百多才让走,
  第二次,有说抓到小偷了,数额对不上,并说对上就没事了。还威胁说要拘留,我不知道怎么是对上了,他就打电话会我家里,同样威胁拘留,后来家里人说四百多才让走的
  第三次,他来找的我,让我签字,却不让我看内容
  第四层,同样让我签字按手印却不让我看,并骗我说去派出所,把我拉到了检察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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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你自己要弄清楚,你是否有盗窃行为,没有的话就是没有,这点不能含糊,不是谁威胁你,你就承认盗窃事实了。其次,有犯罪事实,且经常需履行一定程序,方可拘留。记住一点,你没有盗窃,警察更无权利抓你家人。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15 15:31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作者: 八哥压鹿    时间: 2012-10-15 20:55
  您好,我有件事想请教您,是个关于房子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农村老家,有一瓦房子,以前是我小爷爷的(我爸的小叔),后来由于小爷爷在村上集资买树苗,村上许多人当时(30年前)出了1000元钱,我家也出了1000,后来据说亏了,然后小爷爷就一直在外,也许是怕村里人要钱,也许是赚到钱了,也没回村上,一直就住在城里他的子女家(他的子女都在市里有房),由于是瓦房,过了一段时间,房子漏了,我爸就打电话告诉他小叔说,房子漏雨了,他们得回来修下,我小爷爷当时就说,子女都在外面,他们也不可能再回来住,叫我爸自己修了放放东西吧,后来把钥匙也给了我爸,然后我爸妈过后就找了工人吧房子弄弄,当时也花了好几千吧,后来放了东西(父母一直住在自家,两家离的很近),就这样至少过了20年,期间由于小爷爷病重住他女儿家,我们当时去看望他,然后我妈也和他提到了房子的事并带了钱,和我小爷爷说,再贴点钱,就把房子卖给我们吧,小爷爷当时也说给我父母了,关键是没立字据,这个当时在场的亲戚都听到了。。。然而事情到了今天,20年过去了(小爷爷在多年前因病去世了,去世时遗体也没回老家),小爷爷的子女却来要房子了(我们老家的房子位置较偏,没什么可能拆迁,估计就是卖10000块钱也没什么人会要),啥也不谈就是要把房子要回来,您说作为农民的父母怎么能想的通,这说好的事怎么就能反悔了呢,现在他们子女也不承认当时小爷爷说过的话,还说我家如果当时搞装修了,那把当时买的材料什么的发票什么的拿出来,您说,这20年,这亲戚之间。。,然后他们又多次到村上找我父母要,还找了大队书记来,当时他们还带了律师,后来还是调解不成功(原因在于在钱的问题上出了分歧),然后他们就把我父母告上了法庭,这个月开庭,他们的条件是要我们把房子还给他们,还要这20年来10000块钱的租金,还有(由于时间太长,大门已经腐坏)叫我们赔2扇门。。我就是想问下这类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他们也没房产证,但是有大队的存根。我们如果输了会有什么后果。谢谢您。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15 21:41
  一、首先你要证明有买卖关系,如果你证明了买卖关系了,苏州这边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但不返还(若是其他地方,会有不同的处理规定)。
  二、这个诉讼里,对方主体可能有问题。
  三、对方的租金和赔偿损失是没有依据的。
  四、你可以组织证人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冷静处理应对。
  依据你的陈述,我提供上述意见供你参考,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作者: 八哥压鹿    时间: 2012-10-16 07:54
  回复第7楼(作者如或知尔 于 2012-10-15 21:41)
  一、首先你要证明有买卖关系,如果你证明了买卖关系了,苏州这边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但不返还(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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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哥压鹿    时间: 2012-10-16 08:12
  感谢您的回复,我是常州这边的,再请问,对方主体指的是什么?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请律师吗?还有如果我们输了,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1 14:56
  主体,我指的是原告身份。建议你请个律师。输了结果是你要么返还房屋,要么不返还。还有提醒你一点,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3 07:45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作者: 老王密码80    时间: 2012-10-23 12:42
  律师您好,我碰到一个麻烦事:对方因某经济事件承诺给我一笔钱(几万的金额),但是这个承诺是叫他的手下写在白纸上的,现在对方不承认了,白纸黑字不是他写的,是他手下写的,我是不是拿对方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当时相信他,他说没空叫手下代写一下。很苦恼,谢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弥补一下。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4 07:52
  如果说到补充证据的话,要么让他重写,要么你录音后能得到书写者提供证明。你最好把你的这个证据带上去当面咨询。
作者: 老王密码80    时间: 2012-10-24 10:46
  @如或知尔 13楼
  如果说到补充证据的话,要么让他重写,要么你录音后能得到书写者提供证明。你最好把你的这个证据带上去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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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回复,重写肯定不行了,他都在逃避了,书写者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是有效的?谢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4 11:03
  @老王密码80 15楼
  谢谢回复,重写肯定不行了,他都在逃避了,书写者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是有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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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写者提供证据,还不能充分证明欠款事实,还需你和欠款人之间基础事实的证据。如果该欠款合法的话,你朝着补充证据方向努力。如果这个欠款不合法,这些都是白搭。
作者: 630737123    时间: 2012-10-25 10:26
  烦请求助法律大侠.法院该函件能否复印给向当事人

  本人一个合同经济纠纷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本人败诉.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本人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正式受理.经省高院立案庭审理后并报审委会讨论.结杲是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并以省高院名义发了一个函给省公安厅.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要求公安厅立案.但高院该请求被公安厅拒绝.鉴于该案属大案.该案一直放在高院不审.省高院称一定要追究刑责后才能解决民事.并要求本人向公安反映.但无果.包括到检察院.本当事人强烈请求复印该函件.好向公安部等反映.但是省高院称这个函件法律规定不能复印给当事人.但案件又无法解决民事.请教.这个函件依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复印结本当事人吗.谢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5 22:08
  @630737123 17楼
  烦请求助法律大侠.法院该函件能否复印给向当事人
  本人一个合同经济纠纷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本人败诉.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本人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正式受理.经省高院立案庭审理后并报审委会讨论.结杲是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并以省高院名义发了一个函给省公安厅.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要求公安厅立案.但高院该请求被公安厅拒绝.鉴于该案属大案.该案一直放在高院不审.省高院称一定要追究刑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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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您考虑下,你的事情不在于是否有这么个函件,即使你有这么个复印件,公安仍然不理,同样没效果啊。这个函件一般是公对公使用的,所以高院不提供给你复印件也有几分道理的。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5 22:12
  @卡尼哇 14楼
  楼主:阳光下的燕尾蝶 只看楼主 时间:
  事实经过简述:
  2003年底,吴姓台商与股东们通过南京市招商引资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投资生态农业、观光休闲产业,兴建云台山生态园,成立云台山公司。
  2007年8月,云台山生态园被南京市政府和南京驻军部队划为“南京国防教育基地”,决定将原方山国防教育基地与云台山生态园互为置换,原方山国防教育基地转为商业用地,所得利益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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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是可以找到的。不仅仅是适用法律这么简单了!!祝你好远。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6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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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30737123    时间: 2012-10-27 11:22
  烦请求助法律大侠.省高院立案庭程序是否合法


  本人作为原告.因一个合同经济纠纷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本人败诉.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本人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正式受理.经省高院立案庭审理后并报审委会讨论.结杲是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并以省高院名义发了一个函给省公安厅.认定被告涉嫌诈骗犯罪.移送公安厅.要求公安厅立案.并驳回本人申请再审.但高院该请求被公安厅拒绝.鉴于该案属大案.该案一直放在高院立案庭3年多不审.不闻不问.省高院称一定要追究刑责后才能解决民事.

  1.省高院立案庭对该案被告涉嫌诈骗犯罪.移送公安厅.要求公安厅立案行为.并驳回本人申请再审.是否属实体审理案件

  2.省高院立案庭职责究竞是审查还是审理职责.本案在程序上是否合法.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8 08:14
  你的情况属于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看你的叙述,省高院做法有道理的,法院不能将一个刑事案件当成民事案件来审理的。省高院在此案中目前的驳回应该属程序审理,不是实体审理,说白了,高院认为你这个案件不属于其受理范围,所以用裁定驳回你的起诉。
作者: 郭文2012    时间: 2012-10-28 11:19
  论坛的各位朋友,您们好

  我叫郭文,老家是江西吉安的,家里有两兄弟,弟弟叫郭武,

  今年我弟弟东南大学研究生毕业,我09年华东交通大学毕业,

  父母都是农民,靠着自己种田及打一些小工把我们两兄弟供的读完大学,研究生,

  眼看我们兄弟两毕业了,在外面打工赚钱,这样我父母就可以不需要这样辛苦,再过几年,父母就可以在家里带孙儿了。

  我有个姨父在江苏苏州开了个小厂,我妈去年开始就在他那个小厂上班,一千多一个月,说是现在还年轻可以赚点钱帮忙还我们两兄弟的读数借亲戚的钱,我说过几次要她不要去打工,就在家里种田,欠的钱由我们兄弟还就可以。我妈妈说等你们结婚后生孩子了,她就不出去打工,帮我们带孩子。我刚毕业三年,说想再工作两三年后再结婚,在这个问题上我妈妈经常打电话给我说要我早点结婚。


  可惜就在2012/10/19号,我母亲下午5点50分左右下班,经过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227省道推电瓶车转弯中被货车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自己是在广东惠州这里工作,在10/19号下午6点30接到我姨父打来电话说我妈妈出车祸了,我当时感谢天的黑了一边,痛心疾首,党晚哭了一晚上,真是我不孝,我害了我妈妈,当晚我就订好从深圳到上海的飞机票转车到苏州,10/20下午5点左右到苏州,我妈妈已经在殡遗馆,我小姨妈她们也都感到,大家哭成一团,好好的一个活人,就这样离开了我们。

  10/21号,我和弟弟还有姨她们到事故现场去看,(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一号华锟集团门口227省上)限产剎车的痕迹就有超过30米长,出事地段有两条叉路口,有视频监控器及超载超速警示牌。流血的痕迹也有十几米长。当时我妈电瓶车后面还坐着2岁大的小表妹,就是我开姨的小女儿,幸亏小孩没有生命危险,但左脚开放性骨折,头撞伤,可能会终生残疾。

  事故处理是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由张警官负责处理,

  我该怎么办,我只需要吴中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秉公处理,而肇事者被拘留24小时后就放走了(经过询问本应该由外人担保才可以放走的)。目前只是我母亲一个人冷冰冰的趟在殡遗馆,而肇事者确早就放走,逍遥法外!

  我只需要吴中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秉公处理!

  我只需要吴中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秉公处理!

  也希望苏州有关领导看到后能关注此事,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帮帮我,感谢您们!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8 22:02
  你可以要求对方现行支付丧葬费。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28 22:03
  相关事宜我已在电话和你沟通好了。
作者: 痛恨法院贪官    时间: 2012-10-28 22:39
  律师:您好!本案争议房屋是集体土地所有,只办理房产证(一审已经查明)。然而二审法院仅凭原告代理人庭审后所交代理词胡言乱语称争议房办理了两证,在没有调查及缺乏证据证明情形下,二审法院仍然采信判决书称房屋办理了两证,导致案件定性及判决结果完全错误。请问:1、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吗?2、集体土地房屋(只有房产证)与二证房屋确权有区别吗?谢谢
  
作者: 630737123    时间: 2012-10-29 21:04
  你的情况属于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看你的叙述,省高院做法有道理的,法院不能将一个刑事案件当成民事案件来审理的。省高院在此案中目前的驳回应该属程序审理,不是实体审理,说白了,高院认为你这个案件不属于其受理范围,所以用裁定驳回你的起诉。

  ...............................................

  谢解答.还有不明的是.

  1.高院立案庭移送公安厅..并驳回本人申请再审.法律后果是终结了受害人的民事诉讼权力.显然原一.二审判决是错误的.那错误的原一.二审判决书仍然生效怎么办..

  2.立案庭认定被申请人有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厅.并驳回本人申请再审等于终结了本案民事诉讼程序.立案庭是审查职责.解决程序问题.这种处理是审查吗.不知有未没听说过立案庭移送涉刑事犯罪案的先例

  3不是说申请民事再审唯一标准是符合179条之13项规定吗.原一.二审判决书将被告涉嫌犯罪行为错判为合法.难道不是错案.退一步说.不经审理就认定被申请人有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厅.对被申请人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剞夺了被申请人辨护杈

  烦请帮助.谢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30 15:20
  1、原审判决错误,但高院驳回你再审申请,那只有一种情况就是由法院内部启动再审,撤销错误判决。
  2、你驳回的文书传我邮箱看看,我都是听你叙述,你把文书传我看看。aneon
  @126.com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0-30 15:22
  @痛恨法院贪官 25楼
  律师:您好!本案争议房屋是集体土地所有,只办理房产证(一审已经查明)。然而二审法院仅凭原告代理人庭审后所交代理词胡言乱语称争议房办理了两证,在没有调查及缺乏证据证明情形下,二审法院仍然采信判决书称房屋办理了两证,导致案件定性及判决结果完全错误。请问:1、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吗?2、集体土地房屋(只有房产证)与二证房屋确权有区别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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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的陈述,这已经是不顾事实的枉法裁判了!!你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吧。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 14:20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6 10:52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作者: 痛恨法院贪官    时间: 2012-11-8 11:09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2003年案子已经审结。2008年原告申请再审,高院裁定再审。本人不服,随后高院立案庭帮原告出示一份证明,证明原告2005年起多次申诉。请问:1、承办法官能帮当事人出证明吗?2、两年内申诉,两年后还可以申请再审吗?超过时效没有?谢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8 15:18
  立案庭可以出具证明的,不论机关还是个人,一般都可以就某个事情作证,只要其证明的是事实。依你所说情况,原告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的。我国法律中有的地方使用申诉的概念,有的使用的申请再审的概念,申诉的狭义理解应是申请再审。按照你的情况,高院给的多次申诉,其具体意思就是原告一直在申请再审,但法院没裁定再审而已。
作者: 快乐每一天K8    时间: 2012-11-8 15:29
  律师:你好,我是2010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11年11月底才通知我拿之前都说没有,对方随即就起诉了,我就因为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差太多,对认定书存在疑问,我就上诉中院,中院是驳回我的上述,维持原判,还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我想问是我还能上诉高院了吗?责任认定书的通知时间和下达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院能以此为依据接案,立案吗?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9 16:22
  第一,事故认定书一般不会太久,当让也看具体案件,但不能说认定书出具时间较长,事故责任认定就存在问题,最主要看其认定是否与事实相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第二,事故责任认定不是法院判决的唯一依据,法院一般也可以依据审理过程中查明的事实对事故另行认定,但一般不会。
  第三,你不服事故认定,你应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复核,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你接收了认定书,又未复核,法院是可以据此立案的。
  如需进一步帮助,当面咨询。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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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种田亏本    时间: 2012-11-12 20:48
  咨询一交通事故,对方车从对面冲过中间隔离护栏,当时对方是有北向南行驶的。我方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方车相撞,对方冲过护栏处于逆行了,造成我方一死两伤,对方一伤,请问我方车有责任吗?该怎样定责任?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3 09:17
  依你说的,对方车辆冲过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与你方车辆相撞,应该是对方全部责任。但基于赔偿角度考虑,你方可能会承担次要责任,个人意见供你参考。但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一般都是从严的。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3 10:46
  员工医疗期小常识:
  医疗期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3 17:05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4 15:47
  关于自动离职还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主张自动离职,劳动者主张是单位开除或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事实证明的举证责任一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争议的焦点。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联合发布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前述问题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自动离职的,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明显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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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蔚蓝的未来2010    时间: 2012-11-16 15:58
  意外怀孕,被男友逼迫(撒谎欺骗,威胁我及我的家人)打胎。事先说好照顾我,但手术后立即反悔。没有照顾我一天,没有给一分营养。事先承诺给我五万赔偿,同意反悔。由于心理上的打击及没有休息好,造成痛经的毛病以及一些妇科炎症。

  后来我们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但他坚持当时没钱,要求分期付。我心软答应了。于是双方草草写了一份协议。

  但现在时间已到,他再次不认账。

  有人说那个协议相当于赠与,他反悔也就无效了。

  现在,法律上,我能从哪方面主张我的权利?当初的欺骗加威胁算什么?之后没有付营养费算什么?那个协议可以看做是他应给的赔偿,但我同情他当时没钱,算是借款协议吗?我现在身体上受的伤害他有什么责任?法律上对这种赔偿有规定吗?

  我已经决定要诉诸法律,但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主张我的权利。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7 10:36
  你好,你可以依据本协议主张你的权利。理由如下:一,本协议为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并且有国家公权机关派出所见证的,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的;二、这份协议不是赠予协议,属于一般的民事赔偿性质的协议,协议双方义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你起诉依本协议支付赔偿金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作者: 守望幸福与爱    时间: 2012-11-17 21:37
  律师你好:
  我有些疑惑想请你帮我解答,虽然这些事情都已尘埃落定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觉得很别扭,也许是我多想了,希望你能帮我分析一下我的困惑。
  公公去世的时候留下的一份遗嘱上写道,现有的财产分配。他弟弟继承了家里原有的那套2008刚在市里买下的楼房,给婆婆留下了一套刚刚买上还没来的及装修的新房,也在市里。老家的旧宅也是婆婆的。而我和老公只是提到了在2008我们买房的时候给我们出的10万块钱,其他的再也没有了。遗嘱写完以后家人都说这是最公平的分配,他们说弟弟的那套房子买的时候的价钱和给我们的钱差不多,我无语。但是老公考虑到他弟弟收入不是很高就在上面勉强的签字了。我一直觉得这样的分配方式太过不公平。我想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
作者: 28懵懂慵懒    时间: 2012-11-17 21:42
  2010年的时候我母亲在重庆市江津区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2011年9月份的时候,房屋到期,于是续租了两年,但是并未重新拟定协议,只是由房东委托的代办人在原协议上写清楚了。2012年10月,因房东的丈夫出了车祸,要收回房屋。2012年11月,当我们找好房屋准备退房的时候,房东却拒绝支付违约金,并声称其并未违约,其理由是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我们承租方的,所以并不属违约,且要求我们于2012年12月份搬离。
  合同是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 的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自觉共同遵守:
  一、租赁: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       元(大写:                元整),保证金: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现金一次性付    个月租金,计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据。
  四、该房定于     年    月    日交予乙方,在交房时,乙方签收室内设施。
  五、房屋设施、水、电、气、闭路、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                                                              

  家电:                                                            

  六、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爱护房屋设施,注意防火防盗、自觉恪守治安及物管条例,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变房屋结构,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乙方损坏的论价赔偿或修复,属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
  2、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五通费(水、电、气、闭路、电话)、电梯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支付,如发生与房屋相关的其它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3、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协议终止,乙方结清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甲方退乙方全额保证金;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乙方如需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有权住满至交费期;甲方如需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提出。
  七、违约责任:以上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失败,可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丙方电话:
  年   月   日
  ”
  而我本人觉得,房东的此种行为已属违约,应当赔偿给承租方违约金。整个合同房东除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其它可以产生违约行为的,如果合同期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不算违约那定下租期就没有意义了。合同中的第六条:“甲方如需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我觉得这是甲方应该做的责任与义务,并不能当做未违约的凭据。请问我的想法是否正确?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8 10:05
  @守望幸福与爱 44楼
  律师你好:
  我有些疑惑想请你帮我解答,虽然这些事情都已尘埃落定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觉得很别扭,也许是我多想了,希望你能帮我分析一下我的困惑。
  公公去世的时候留下的一份遗嘱上写道,现有的财产分配。他弟弟继承了家里原有的那套2008刚在市里买下的楼房,给婆婆留下了一套刚刚买上还没来的及装修的新房,也在市里。老家的旧宅也是婆婆的。而我和老公只是提到了在2008我们买房的时候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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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叙述的信息不太全面,关于遗嘱处分这些财产的所有权人是否是你公公一人的?涉及到其遗嘱是否全部有效的问题。如果他处分的这些财产都是他的遗产,这份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就该份遗嘱效力提出你的异议,当然提异议也是有时效的。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8 10:26
  @28懵懂慵懒 45楼
  2010年的时候我母亲在重庆市江津区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2011年9月份的时候,房屋到期,于是续租了两年,但是并未重新拟定协议,只是由房东委托的代办人在原协议上写清楚了。2012年10月,因房东的丈夫出了车祸,要收回房屋。2012年11月,当我们找好房屋准备退房的时候,房东却拒绝支付违约金,并声称其并未违约,其理由是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我们承租方的,所以并不属违约,且要求我们于2012年12月份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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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的看法基本是正确。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是为了保障承租人权利,与合同随后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矛盾。提前一个月的约定是合同解除的方式而已,所以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依约或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 如或知尔    时间: 2012-11-18 10:46
  各位咨询的朋友,我在此提供一个咨询的平台,是为遇有法律纠纷的朋友提供一个初步意见。若是准备提起诉讼,请携带资料找专业人士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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