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

标题: 律师汇:中国法治衰微之源--lvshihui.cn [打印本页]

作者: 尖峰行者    时间: 2011-6-28 03:48
标题: 律师汇:中国法治衰微之源--lvshihui.cn
律师汇(lvshihui.cn):论坛里看到很多感叹中国法治衰微的声音,纠其之源其实一目了然。自古法治与专制总是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而专制又总是与黑暗腐败相生相伴的。历史上反腐败力度最大的当是朱元璋,可他也未找到治本之策,即使成立反贪局,即使再成立预防腐败局,即使再再成立预防预防腐败局也与事无补。此乃人治集权之祸啊。现在的书记在实际上兼理了人大,兼理了行政,兼理了司法,我们只能迷信他们或他们的上级都是圣贤,至少要迷信领袖一定是圣贤,否则后果谁能想像?---所以“民主”才是唯一的出路,有了民主才谈的上法治,有了真正的民主法治才会让人民相信制度而不是迷信“圣贤”,即始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存在诸的问题和挑战,但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是有希望的国家。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曳尾龟_大陆    时间: 2011-6-28 12:13
大家都来顶起!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老百姓遇事首选找律师,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在中国老百姓遇事首选找关系找熟人摆平,如果用法律手段去维护合法权益,一般人会"瞧不起"---所以自古以来老百姓"厌讼";打官司别说是成本最高风险最大的选择,就是在法院法官也会抢白你:怎么就没有点防范意识?出了问题就来找法院?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曳尾龟_大陆    时间: 2011-6-30 06:26
大家都来顶起!  民主和法治是鱼水关系,相当于54时期精英们倡导的"科学和民主"(德先生和赛先生);今天的科学发展观,其本质也是对"科学和民主"价值观的一种发展;民主依靠法治来保障,法治需要民主来建设和推进;没有民主,法治就是无源之水;没有法治,民主就是无本之木,所以两者互相依存而共生,是一种鱼水关系.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曳尾龟_大陆    时间: 2011-6-30 06:32
大家都来顶起!  现在的问题在于:公众对民主和法治的需求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升而日益强烈,而既得利益集团则用"法治"来忽悠公众,用民主来忽悠中央和法律,想方设法把法律和中央边沿化......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屋门前的小河    时间: 2011-6-30 08:18
大家都来顶起!  强烈要求废除“法治”说法,所谓治最先让人想到统治,统治就意味压迫,而解放中国应该就是解除压迫,那说来说去,人治也好法治也罢都没有解除压迫,只不过压迫者由变成一个人变成一个集团,这与我们的建国理想是不符的!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曳尾龟_大陆    时间: 2011-6-30 13:31
大家都来顶起!  我经常喜欢哼唱<杜鹃山>柯湘的一段唱词:&quot;奴隶代代求解放,战鼓连年起四方,有多少英雄,面对苍天空怀壮志饮恨亡.......&quot;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好运当头088    时间: 2012-11-16 07:33
大家都来顶起!
  
  
  
  
  
  
  
  
  
  
  王树林在电话中声称中央某委要在年后介入此事。同时,他认为记者不应该关注此事,因为中央媒体××访谈也要曝光此事。”到目前为止,这么没有见到王树林所说的"中央某委"和"中央媒体××访谈",王树林真是个大骗子!!!!!公安先生不应该好好反省吗??????  王树林菜义给公安局拿11万抓康总,王树林贼喊咗贼,无恶不做,为了搞垮康凤云不惜毁坏,栽赃。陷害康凤云,真是费尽心“我们迟早要起诉他。”苏文武拿出了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我们已经将该帖子进行了证据保全。”,这是王树林在他发表贴子上自己承印,他愿服法律责任,为了霸占康凤云研制瀚康酒系列酒,真是枉费心机,女士酒,绅士酒。建脑乌发酒。心脑血管酒,通风酒,风湿酒,益寿酒,瀚康四季营养酒,康凤云研制这些酒受得到国家质量万里行抽验,维一一个没有任何食品添加剂酒,王和菜为了霸占康凤云研制成品办成品酒,还有没有制都酒,它的价值就两千多万,为了霸占不惜下血本,正是两倍未见小人和恶人、这样人竟有刘光伟,宋守海两位执法者为王菜当狗用.真是可笑?这样执法者就该扒披?都不如狗,狗错了还知道低头?可惜啊海阳经侦大队办错案,就给一张纸。康凤云名誉是恢复了?可惜海阳经侦大队给康凤云造成伤害和得精神病怎么办?海阳经侦大队是故意办错案?严重违法就没人管了吗?冤案!冤!冤!冤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青云23    时间: 2012-11-16 07:34
大开眼界了




欢迎光临 重庆律师 (http://www.lvshihui.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