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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我是流氓我怕谁” 某中心高官粗口惹40万网友围观(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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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0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典视频链接:http://tv.sohu.com/20120926/n353986311.shtml#hf
  “我当流氓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道上的事你懂不懂?!”……很难想象这些“雷人”的话出自某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一位负责人的口中。近日来,一则带有视频的帖子—《我是流氓我怕谁,发在网上无所谓中国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杨林村狂吼》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网友热议。而在该帖子中的视频中,一个被网友称为“某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主任杨林村”的男子确实语出“雷人”。

  实名举报:

  网曝视频惊爆“雷语”,面对来访者某一中心官员言语雷人

  9月6日,网友“9011ls”在大众论坛发帖《我是流氓我怕谁,发在网上无所谓—中国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杨林村狂吼》(帖文地址:http://bbs.dz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99984&page=1&extra=#pid43406368)。从该帖子所带的视频中,记者注意到,一个头发花白的男子手拿矿泉水瓶,正在与坐在对面的来访者商讨事情,双方商讨焦点集中在来访者提出的“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司法鉴定错误,受害人因此坐牢”等内容。该名头发花白的男子被坐在对面的来访者称为“杨林村”。

  在视频中,双方商讨不久,就话不投机争吵起来,双方情绪激动,该花白头发的男子不时冒出“我当流氓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都是道上的人,你们要是道上的人,咱就给你说说道上的事。”、“道上的事你懂不懂?!”等颇“雷人”的激烈言语。网友“9011ls”称该头发花白男子即某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主任(正局级)杨林村,并整理了他的“雷人语录”。

  同时,记者注意到,该帖子中还附带了一份实名举报的文字材料,举报人叫姜红海(姜红海实名举报内容帖文:http://bbs.dz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99984&page=1&extra=#pid43406368)。姜红海在举报材料中称:“2007年浙江鑫富药业向临安市公安局举报我及鑫富药业6名职工盗取其商业秘密技术,临安市公安局将鑫富药业副总汪军提供(非公安破获)的所谓被盗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交给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就上述技术是否是非公知技术进行司法鉴定。杨林村作为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和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的负责人,精心策划,制造了中国史上最大一起司法鉴定冤案:我和鑫富药业6人因此被判入狱;我被法院判令赔偿鑫富药业3100万元。”

  9月2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姜红海本人。他告诉记者,杨林村所在的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和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主要有以下违法事实:第一,聘请非专业领域、无鉴定能力的专家进行鉴定;第二,该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无司法鉴定资质却出具司法鉴定报告;第三,该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和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奉金钱至上,视法律为儿戏,司法鉴定程序违法;第四,无视涉案技术已全部公开的事实,将微生物酶法生产D-泛酸钙、D-泛醇相关技术的整体组合认定为非公知技术,颠倒黑白。

  姜红海表示:“在此案中,我被判服刑三年六个月。我在看守所羁押和监狱服刑期间,身心遭受巨大摧残,落下强直性脊柱炎、心脏病,导致终身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面对3100万巨额赔款,我仰天哀叹。父母年迈,妻子无工作,小儿子在读初中,全家生活无着落,父母妻儿整日以泪洗面。万般无奈,我来北京喊冤讨说法。我要求相关部门给我出具撤销国科知鉴字[2007]90号司法鉴定的书面决定。”

  对此,北京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郝臣之表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做好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截止到2005年10月1日,杨林村所在的该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司法鉴定资质已废止,之后该中心也无取得新的司法鉴定资质。而涉案鉴定是2007年11月做的,该中心无司法鉴定资质接受委托并出具司法鉴定报告,聘请非涉案技术专业领域专家进行鉴定,而且为鉴定委托方单方搜集鉴定材料,鉴定程序违法。而杨林村所在的某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网站称该中心具体工作内容之一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技术鉴定",十分不妥。”

  发生在两家世界最大的维生素B5(D -泛酸钙)生产商之间的较量再度“升级”。针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山东新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药业)停止侵害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鑫富)D -泛酸钙生产工艺的商业秘密,并按研发成本全额赔偿*ST鑫富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新发药业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明显错误,遂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对两家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对比性鉴定。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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