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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追求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益--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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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你了解江苏省江阴公证处为了金钱利益是怎样造假的吗?你觉得公证和你有多大的距离?现在我告诉您,即使你从来没有申请过公证,或者根本不知道有公证书的存在,没有你身份证,房产证,等都会有人假冒模仿你的签字,然后又偷梁换柱、年代也可以移花接木泡制公证,都有可能和你有关,而且还关系到您不小的切身利益。周家子女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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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2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依法撤销违反法律规定的《[2011]法临鉴字第158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依法追究鉴定负责人的责任,还受害者的清白与公道,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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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合法权益,坚持维权到底!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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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2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依法撤销违反法律规定的《[2011]法临鉴字第158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依法追究鉴定负责人的责任,还受害者的清白与公道,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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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16: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要依法追求“保护伞”下违法违规者的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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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依法撤销违反法律规定的《[2011]法临鉴字第158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依法追究鉴定负责人的责任,还受害者的清白与公道,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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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要依法追求“保护伞”下违法违规者的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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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综上所述,本案不是一般鉴定造假,而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严重违法违规:一是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从事鉴定活动;二是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鉴定活动;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滥用鉴定权力擅自篡改和伪造病历相关内容,故意做虚假鉴定,为法院提供伪证,陷害当事人,制造冤假错案。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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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0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综上所述,本案不是一般鉴定造假,而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严重违法违规:一是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从事鉴定活动;二是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鉴定活动;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滥用鉴定权力擅自篡改和伪造病历相关内容,故意做虚假鉴定,为法院提供伪证,陷害当事人,制造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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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主任二级公正员缪国平等,公然造假公正书,公然指示做假鉴定,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泡制,篡改,灭失,毁损、掉包,栽赃,受害人的犯罪黑团伙,如果不是亲身受害,亲身体会,亲身经历,谁也不敢信,但是这一切却都是真的真的,谁敢在没有铁的证据之前敢网上揭露一个公证员公然造假呢?谁敢揭露这个利用制造假公证书等的黑色产业链?快收起你们肮脏的手,造假是迟早要出大事的,你们为钱不顾良心谴责,......
  三年多来,我们到处举报,投诉,报案,他们却上下串通包庇,互相推委扯皮,不督查,不立案,严重违规违法,徇私舞弊,认假造假,制造冤案!导致不法分子至今还消遥法外!
  敬爱的领导,尊敬的网民:我郑重在此申明,我所叙述的事件经过,以及司法机关某领导如何实施肮脏交易的过程,如有半点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的言论我负责!

  当事人姚宝兰,  手机13706162579
  公证处主任缪国平手机139616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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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要依法追求“保护伞”下违法违规者的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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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要依法追求“保护伞”下违法违规者的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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