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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飞车撞人造一死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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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1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就承认吧
  8月22日上午11时许,格尔木交警大队青H-0526警车在303省道严重超速,距离格尔木市15公里处发生对青H-87658的撞击,造成被追尾车辆翻滚30多米,至驾驶员刘某死亡、张、姜二乘员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让人深感寒心的是?现场有5名肇事方(交警),竟无一人护送伤员前往医院抢救。更让人诧异的是!伤员送至医院一小时后,方有3名警员到医院看了看,得知刘某已死亡,却扬长而去。更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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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格尔木市交警大队长叫王国炳,是不是和肇事司机王国统是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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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16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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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16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干部想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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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17 1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望领导惩治肇事者及相关领导责任,不要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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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7 14: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执行公务中撞死人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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