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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追求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益--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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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相关链接 :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540524.shtml
  追求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益
  ——再次伸冤
  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领导:
  我于2012年8月1日给贵处的“关于对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故意作虚假鉴定和南京市司法局答复不公的投诉”信,已期待34天了,没有收到贵处受理通知。我要追求事实真相,为冤死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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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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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11 0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沉默寡言2012
  综上所述,本案不是一般鉴定造假,而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严重违法违规:一是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从事鉴定活动;二是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鉴定活动;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滥用鉴定权力擅自篡改和伪造病历相关内容,故意做虚假鉴定,为法院提供伪证,陷害当事人,制造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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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主任二级公正员缪国平等,公然造假公正书,公然指示做假鉴定,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泡制,篡改,灭失,毁损、掉包,栽赃,受害人的犯罪黑团伙,如果不是亲身受害,亲身体会,亲身经历,谁也不敢信,但是这一切却都是真的真的,谁敢在没有铁的证据之前敢网上揭露一个公证员公然造假呢?谁敢揭露这个利用制造假公证书等的黑色产业链?快收起你们肮脏的手,造假是迟早要出大事的,你们为钱不顾良心谴责,......
  三年多来,我们到处举报,投诉,报案,他们却上下串通包庇,互相推委扯皮,不督查,不立案,严重违规违法,徇私舞弊,认假造假,制造冤案!导致不法分子至今还消遥法外!
  敬爱的领导,尊敬的网民:我郑重在此申明,我所叙述的事件经过,以及司法机关某领导如何实施肮脏交易的过程,如有半点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的言论我负责!

  当事人姚宝兰,  手机13706162579
  公证处主任缪国平手机139616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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