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423|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汇(lvshihui.cn): 中国法院网:建立中国特色公民陪审团制度之必要性(转载)--lvshihui.cn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结合点在哪里呢?结合点显然在“人民陪审团”。我国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1982年宪法并没有再规定人民陪审制度。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再次强调人民陪审制度的必要性,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人民陪审制度不应该有文凭限制。总之,建立陪审团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9-7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公民陪审团制度的提法不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3岁的孩子也是公民,能当陪审团成员吗?反党叛国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公民能当陪审团成员吗?还是人民陪审员的提法妥当。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5-20 04:00 , Processed in 0.14293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