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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lvshihui.cn): 浅谈百姓进京申诉上访的原因及对策--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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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你那对策在“滥权猛于虎”的冲击波中,脆弱得不堪一击:有理无理我先把你关起来再说!你搬石头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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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11 1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为什么辽宁进京上访的人数和其他省份相比一直居高不下,辽宁省公检法的领导们你不感到脸红吗?
  ——辽宁离北京近,进京方便,所以上访的人数和其他省份相比一直居高不下;广东离北京远,进京不方便,再加上人们遇事找关系、找黑社会摆平,一般不见官,所以上访的人数和其他省份相比相对较低;我观察,在北京,接待广东访民的官员都比较悠闲,最累是东北、华北,其次华东、西南、华南,最后是西北;几乎看不见藏、维人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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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0 2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原则;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侦控双方违法取得的间接证据心知肚明(没有直接证据坐实)的情况下,却违背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一律采取“拿来主义”,以致刑讯逼供屡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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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20 2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虽然证据规则对“当事人的陈述”也作为法定证据,但是在“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原则下取舍“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的。所以,有职业良知的法官在采纳“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时是非常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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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20 2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中的合理怀疑不排除就不能采用的原则没有得到根本贯彻落实,不少嫌疑人成为法治社会里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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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23 0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起!  我们的法律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法庭上,侦控双方取得的言词证据(证人证言)不经质证,法官就当“真理”使用,即使控方掌握有铁证来抗辩侦控方取得间接证据(言词证据),法官智慧装聋作哑使用侦控方不经质证的间接证据而漠视控方的直接证据(铁证)。所以,国外有法学家嘲笑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官,只有“专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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