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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我们的蓝天,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一线警察(二)(zh)(转载)--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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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04: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师汇:我们的蓝天,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一线警察(二)
  
  李庄案引起了全国法律人的热议,就这热议本身来说这就是法治的进步,是宪政在中国的实践。对于李庄案来说,本来并不是一个非常重的案件,但是,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这么多人给予感情,确实它让我们值得深思其背后的原因。笔者愚见,只从我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来思考这个问题。
  
  李庄案放映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此消彼长的对决,但是,为什么一个判刑充其量不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李庄案竟然会引起如此巨大舆论,引起如此国内外媒体热议呢?笔者认为其中之一,就是认为李庄作为一个大律师本身背后有巨大的律师资源;其二,律师想借此案获得更多的权利。是的,任何人都有争取权利的权力,这一点我并不反对。但是,我想请你们思考一个问题,律师的权利、普通的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公安的权力将缩水,这意味着公安机关侦查时更加要仔细,更加要小心,责任将更重大。是的,也许您会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请你用冷静思考。如果这样的话,警察是不是会更累、更紧张。也许您会说,不能因为警察会更累、更紧张,而剥夺公民的权利。是的,您说得对,但是,我想说的是,警察也是人,也请考虑考虑警察的权利,作为人,警察也当享有美国《独立宣言》所言:“我们认为下列真理是不证自明的,即所有人都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以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以及对幸福的追求。”
  
  在我们的印象中,警察是非常有权力的。但是,须不知权力也是双刃剑,权力用起来使人畏惧,但是,使用权力的人如一线警察也是承受其巨大责任的。现在网络发达了,一线警察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一旦公布到网上,必然就会被舆论骂死。本来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一旦被网络关注,这位一线警察不死也残,轻则受到行政处分、重则开除甚至判刑。现在的人不是公民怕警察,而是一线警察怕公民,动不动就威胁小心你的警服被脱。例如上4月20日晚上,我接到一起报警,一个重型厢式货车在拐弯处与一辆自行车差点相撞,如果不是自行车驾驶人反应及时把自行车往墙上倒,骑自行车的人不是撞成重伤就是撞死,现在自行车驾驶人因反应及时只是手腕被扭伤了。我们了解情况后,我对这个驾驶员说,机动车作为危险源,在行路过程中,本身就给安全造成了一定危险性,况且骑车人骑车从车痕来看他骑车时是非常靠右的,因此你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他竟然跟我狡辩说:“笑话,我又没有撞到他,我凭什么负责。”我接着对他解释:“如果他不避让,肯定被你撞。”他狡辩说:“我现在就是没撞,你不要偏袒他,不要不讲公正,小心你的警服被脱。”
  
   我本来想跟他讲法律,可惜他却来威胁我。这不得不让我感到现在的一线警察实在是不好当啊。
  
  大多数人只看到警察威风的一面,惩罚人的一面,但是,他们不知道警察是得罪人的一面,得罪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就危险。警察在明处,他的公仇(警察得罪的人99.99%都是因工作而得罪,暂且称为公仇)却在暗处。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陷害。
  
  最近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了,其中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会判刑。对于醉酒驾驶员判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工作将被丢失、恋人可能会移情别恋、家庭将失去支柱来源。如果一个醉酒驾驶员想到这些,他面对警察设卡盘查,他会干什么事情?他一定会想我一定要冲过去,否则,我的工作会丢掉,我一辈子的幸福将毁于一旦。冲过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设卡盘查的一线警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将很有可能因公受伤甚至死亡。对醉酒驾驶车辆严惩得到了绝大部分的老百姓的拥护,但是,拥护的同时,将意味着更多的一线警察将会因此而受伤和牺牲。
  
  警察就应该受伤和牺牲吗?警察在此他的人权怎么得到保护,面对这些,我们只能说:“仰望星空,我们的一线警察应该怎么办?“
  
   转载http://tian1ren1he1yi.blog.163.com/blog/static/1695900320113235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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