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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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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明批重庆文字狱“彭水诗案”暗批“李庄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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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的文章看来也是想说明要让不同的声音发出,这是好事呀,是社会和谐维稳的基础,咋还有人不舒服感觉不暢?
  这不!这些极个别的人不好意思正靣指责,却以转移主题伸东击西之法提出什么"标题"讨论"标题"说什么"我再说一遍,“替民行道者”只要你敢把《人民日报》那篇文章的标题能正确地写下来,那就算你有种。
    你干嘛?吓死你!!!"
  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标题"和文章内容有什么问题?"标题"就是内容的主题思想"标题"能"吓死你"吗?
  严重的告诉你法治社会,法制建设在波浪中前进螳臂当车自取自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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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 1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we2010ty 回复日期:2011-05-01 14:13:43《人民日报》那篇文章的标题写得很清楚,只要不是“瞎子”+“文盲”的人,就都会读得懂。就是这么好的一个标题,你们宁可骂人、诡辩、耍赖也不肯直接写出来,可见你们心虚到何种程度。其实不写大家也都会知道,有谁不会查阅呢?一旦知道真的标题是什么了,也就知道你们猥琐到什么程度了。所以,你们非常害怕,也不敢写出来。你们两个在法坛里混日子的时间也不短了,可是,你们胆小如鼠!《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的标题,虽然只有十个字,就足可以把你们在精神上吓死。你们像楼主一样,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装腔作势,一番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说出来的竟然是一篇驴唇不对马嘴的昏话,贻笑法坛上下。如此之举,还敢自报家门是“朱运德律师”,胆大不嫌磕碜的豪气,不能不令阅读者佩服。
    还是 zhang004 说了一句明白话:“严重的告诉你法治社会,法制建设在波浪中前进螳臂当车自取自灭亡。”(尽管他在写这句话时缺少标点符号,网友人们还是能读得懂。)让我们大家共勉吧。
  ==============================================================
  we2010ty:谢谢你把我带上,我是了解你的,不过,有一点想和你勾通一下,你前靣说把标题说出来会"吓死你"他没被吓,我被跳一下,跳出了上文。现在你说是"足可以把你们在精神上吓死"。多了"精神"两字,这"精神"两字不能漏的哟!否则是要人命的。
  你赞赏我说的"法治社会,法制建设在波浪中前进螳臂当车自取自灭亡。”这句话你还未读懂,误读,因此你认为"这句话时缺少标点符号",你的问题是把"螳臂"排除在"当车"之外就得不到自取自灭亡的效果,看似一级聪明其实你还在"当车"之内,这是你的误读。
  还是一句老话,别生气,做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中国公民,谁也不会被吓死,当然精神上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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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5-10 1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近日五毛的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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