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沈阳市民养古牧犬被罚2千并没收犬只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 18:0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沈阳市女业主王某因饲养禁养犬——古代牧羊犬,日前被罚款2000元,犬只被没收。她也成为《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当地首个因违规养犬被处最高罚款的犬主。  今年4月7日6时,沈阳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铁西公安分局对铁西区霁虹地区的养犬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当检查组巡查到铁西区北一东路某居民楼下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牵领一只古代牧羊犬在楼下遛弯。而古代牧羊犬正是属于沈阳三环内禁止饲养的48种犬之一。
  经询问,女业主自称姓王,古代牧羊犬此前4年一直在农村养,最近才抱回城里的家中。在解释和说服后,根据有关规定,铁西公安分局决定没收该犬,并送往沈阳市公安局犬留置所中转站,长期看管。同时,对犬主王某处以上限罚款2000元。
  沈阳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以往公安机关处理的违规养犬行为多为无证养犬,民警先说服教育,如果犬主还不办证,多按下限处罚500元,并没收犬。这只古代牧羊犬则是沈阳市公安机关查处的第一只禁养犬。对此养犬人不要再掉以轻心,不把“养犬法”当回事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4-29 07:05 , Processed in 0.18520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