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妻子起诉沉迷网络丈夫精神出轨要求离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4:0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把丈夫沉迷网络的恶习视为“精神出轨”,年逾五旬的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赵先生离婚。庭上,赵先生一番悔过后,顺义法院以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为由,驳回张女士的离婚诉求。  年逾五旬的张女士早年离异,女儿嫁人后她便独自一人生活。为了晚年生活能有所依靠,2005年10月,张女士与年长其6岁的赵先生登记结婚,两人均是再婚。
  可婚后生活让张女士有些失望。张女士称,自己很快发现赵先生有酗酒恶习,双方还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自2010年12月始已经分居。赵女士曾于2010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因赵先生表示会改掉恶习,她便申请撤回起诉。
  赵先生此后再度让张女士失望。原来,赵先生不但没有改掉恶习,反而在学会网聊之后沉迷于和网友聊天,偶尔还与网友相约出游,对张女士也是不管不问。
  张女士表示,她选择再婚是为了找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子照顾自己,她的精神生活需要丈夫来慰藉。时至今日,她与“精神出轨”的赵先生已无法沟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与赵先生离婚。
  庭上,赵先生坚决不同意离婚。他说,夫妻二人还是有感情的,两人也并未真正分居,仍有夫妻生活。在他看来,张女士提出离婚并非其本意,而是张女士在女儿怂恿下作出的冲动决定。赵先生当庭悔过,称将改掉恶习。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应当妥善理智地处理。现赵先生表示愿意和张女士好好生活,会改掉恶习,表达了赵先生对家庭的珍视之情,由此说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如初的可能,故法院驳回了原告张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4-29 04:02 , Processed in 0.12868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