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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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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六位律师北海行网络直播(转载)--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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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1-6-28 12:25: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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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1-6-28 12:4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你是想为政府说话,还是想为老百姓说话?”
  中国律师,你想为谁说话?
  党、政府、百姓,这三者是对立的吗?
  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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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5:0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北海最新消息】 @张凯律师 下午可以会见北海案杨在新律师,突想到:李庄因眨眼获刑,不免担忧。现已与几位律师交流不眨眼之术。
  
  
  
       @张凯律师 北海案通告:今上午经北海海城公安分局对律师身份及手续予以核查,将定于今天下午三点半安排正式会见,并派员随同。但依照《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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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1-6-28 15:4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北海警局公然违法,怎么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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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1-6-28 16:01: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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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6:1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去北海律师的午餐———贵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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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6:21: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虽然简陋,也要吃出风格,吃出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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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宜将剩勇喝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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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7:0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北海警察构陷四律师伪证案博文预告
      杨金柱的北海律师伪证案证据之四《杨炳棋、黄子富没有出现在第二作案现场水产码头打死黄焕海》发表于6月24日,不知北海警察看了该篇文章后胸脯上是不是出了点毛毛汗?
  
      杨金柱早就说过,待发表证据解读之六时,北海警察的肚脐眼就要出点毛毛汗。此时就要考虑放人了。待杨金柱的证据解读之九发表后,北海警察自当放人,否则,杨金柱则终身不谈易经也!
  
  
  
     杨金柱今晚10时30分准时发表博文《有多少客观无罪证据等待北海警察去排除---杨金柱对广西四律师伪证案证据解读之五》。此文一发,北海警察的腹部必定会出一点毛毛汗的!
  
  
  
      杨金柱明晚10时30分准时发表博文《“口供为王”不能证明第二作案现场的存在---杨金柱对广西四律师伪证案证据解读之六》。此文一发,北海警察的肚脐眼必定会出一点毛毛汗的。肚脐眼乃神阙穴也,此穴出汗,北海警察必定会考虑放人。否则,等待北海的必是一场官场的大地震,甚至会殃及到南宁!
  
  
  
      杨金柱的证据解读文章不像杨金柱的“讼卦断狱”神功,无半点神神道道,也没有半点主观色彩,纯为刑事侦查科学层面的客观分析,积累了杨金柱25年刑辩律师的证据辨析经验。杨金柱恭请公安部和广西区公安厅刑侦专家对杨金柱的六篇证据解读文章批评指正。如果你们认为杨金柱的六篇证据解读文章客观真实,说理透彻,逻辑严密,恭请你们在后天(30日)指令北海警察放人。杨金柱早就说过:杨在新律师和杨忠汉律师有可能在高墙外面度过党的90华诞。
  
  
  
      李庄案二季之时,杨金柱运用学习了二十余年的易经“讼卦断狱”大胆预测,重庆公检法的许多步骤均被杨金柱在博客上事先解密(这有当时的博文为证),故网友们给杨金柱封了一个”杨半仙“的称号。此称号来之不易,故杨金柱不希望这一次砸了“杨半仙”的牌子。有朝一日做不成律师,杨金柱还靠摆一个卦摊去养家糊口也!
  
    
  
      特别说明:杨金柱在李庄案二季中多次使用易经“讼卦断狱”神功进行预测,且多次测中,但部分网友误以为易经就是封建迷信,对我进行指责。故杨金柱在广西四律师伪证案中从未提及“讼卦断狱”,这是第一次提及,且今后不再提。但杨金柱特别强调:易经“讼卦断狱”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否则,现在遍布全国各地的易学研究会岂不全部是非法组织?岂不应该全部被公安部门取缔?!
  
  
  
      好了,还是回到广西四律师伪证案来。杨金柱现在的文章中使用了“构陷”一词,北海警察不服,杨金柱欢迎“跨省”。杨金柱承诺:只要北海警察在电视或报纸上发一小小通告,杨金柱即前往北海自首,免除北海警察“跨省追捕”之劳!
  
  
  
      最后,杨金柱仍然相信:杨金柱的九篇证据解读文章一发,北海警察自当放人,否则,逆天而行的结果是:北海官场大地震!
  
          ==========================================
  
       此时,陈光武律师和张凯律师正在北海看守所会见杨在新律师,北海警察也随同会见。杨金柱不知道北海警察根据哪条规定在普通刑事案件中陪同律师会见?!为给正在会见的陈光武律师、张凯律师、杨在新律师壮胆,故杨金柱特发此博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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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1-6-28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没有人管,那是没有到时候,现在大家都在看戏,这次倒霉必将是北海的违法,玩弄权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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