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1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汇:海口干部信用卡透支半年工资金额被判刑又罚款(转载)(转载)--lvshihui.cn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15:4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lvshihui.cn:  2008年12月23日,被告人王某在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2010年6月,王某持该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人民币26001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经银行多次电话催收,被告人王某仍不予还款。今年3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被告人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归还欠款本息人民币31690元。

  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可起诉、可不起诉的,为什么一定要起诉?本人认为能定性为恶性透支必需具备二个条件:

  其一是透支数目巨大,达到个人不法偿还的程度,这样才有有故意占有的意思;不能一两万就当数目巨大了,一两万才是当事人几个月的工资啊。

  其二是银行起诉前工作一定要作足,第一要打电话,第二是电话联系不上一定要去当事人单位或住家找当事人,不能几个电话打不通就叫公安去抓人,

  人民给了银行一根棒,规定在打人之前要警告一下才打,结果银行就懒得警告直接打人了.这个事是可起诉、可不起诉的,为什么一定要起诉?

  请法律界的人士评说一下。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2:2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自己顶一下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11-7 12:2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开眼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4-27 04:27 , Processed in 0.19574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