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逐翎羽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汇:天下奇谈,没病历的故意伤害罪。--lvshihui.cn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21:27: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浙江湖州织里镇抗税事件事态获得控制
     来源: 浙江在线(杭州) 有82723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62)
    核心提示:10月26日,浙江湖州吴兴区织里镇一户童装小业主拒交税款,并召集多名业主围攻上门征税人员,引发600余民众围观聚集。湖州公安表示,当晚23时30分左右,事态已逐步得到控制,现场闹事人员逐步疏散。
    
    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10月26日23时左右,多名围观群众尾随100多名闹事人员拥往镇政府,闹事人员在几名不法分子的带领下,采取投掷石块、打砸路灯、广告牌等行为,导致数名公安、城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经公安及时处置,23时30分左右,事态逐步得到控制,现场闹事人员逐步疏散。部分闹事人员离开镇政府后,分散前往景富路等路段滋事,30余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玻璃被砸,路边垃圾箱等公共设施被损坏,公安机关果断处置,强行带离寻衅滋事人员,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吴兴区、织里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疏散围观群众,平息事态。市委副书记、市长马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建新,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伯中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指挥处置。吴兴区委书记施根宝、区长蔡旭昶等领导组织区镇干部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另在10月26日18时左右,闹事人员在富民路对过路的一辆奥迪车进行打砸,奥迪车主在驶离现场过程中撞、带倒10人,后送医院救治,现10人住院治疗,其中2人伤势较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新闻回顾:浙江湖州一名业主抗税引发冲突
    
    10月26日,浙江湖州吴兴区织里镇一户童装小业主拒交税款,并召集多名业主围攻上门征税人员,引发600余民众围观聚集。后来部分人员聚集到织里镇富民路,造成交通堵塞。截至晚上10时许,道路基本疏通。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NN04473A3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1-10-28 21:4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楼主要坚强啊,打气,加油!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20:5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d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20:55: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公检法,说你是蜉蚍撼树,我对他们说,我是愚公移山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21:3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公检法,说你是蜉蚍撼树,我对他们说,我是愚公移山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21:2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之所打着个官司,就是让草民百姓都知道,公检法没有不敢做的事,只要孔方兄说话。黑恶势力讲得是义,他们讲得不是法,是钱。也要让公检法知道,草民不都是奴隶。明知我们是弱者,可是草民有草性。我只希望我把牢底坐穿,莫有后来人。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d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d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20:0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d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21:0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d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4-26 13:38 , Processed in 0.17505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