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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执业日记[来自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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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5: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祝自己五一节高兴!今天签了一个刑事案件的代理合同。因为我是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不是很精通刑事案件,因此拉了一个专职刑事律师和我合作,但是这位律师在和当事人沟通的时候,让我感觉到有些不太舒服。
第一、过分于在当事人面前表现自己在公检法系统的人脉关系;
第二、对于案件本身没有准确全面的了解,对其法律关系的定性过于简单直接。
第三、我是学习张明楷先生刑法体系的,对于该起案件有自己的一些理解,但是我的这些观点很难被这位律师接受。
基于上述三点考虑,我认为目前的刑事案件领域学术观点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争议,作为一名专职律师应当坚持自己的观点,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时应当直接、简要谈出自己的观点,同时应当将法律程序准确地告知当事人。即使在执业过程中与司法机关建立了一定的人脉关系,也不应当过分地去表现自己在这方面的资源。
今晚,为几个做投资业务的朋友做了一些法律咨询,这几个朋友的投资遇到了陷阱,很有必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案件涉及标的比较大,法律关系和吴英案件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我需要做很多的前期准备工作。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律师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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