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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杨金柱是神经病吗?(转载)--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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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5-6 21:4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杨金柱律师造句:
  
            1、李庄有没有眨眼睛,天都不会塌下来!
  
       2、李庄有没有发八字短信,天都不会塌下来!
  
       3、李庄有没有嫖娼,天都不会塌下来!
  
       4、李庄有没有真的认罪,天都不会塌下来!
  
       5、李庄有没有喊冤,天都不会塌下来!
  
       6、李庄有没有在二审宣判后会见家属,天都不会塌下来!
  
       7、李庄有没有在漏罪案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天都不会塌下来!
  
       8、李庄有没有聘请张思之先生担任辩护人,天都不会塌下来!
  
       9、李庄有没有吃饭,天都不会塌下来!
  
       10、李庄有没有拉屎,天都不会塌下来!
  
  真不知道他什么水平,什么品位,真不知道他神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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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5-6 21:5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期待律坛“凤姐”杨金柱退出律坛
  李庄案后,律师界忽然突然冒出一个自称律坛怪侠的杨金柱律师  ,通过不断制造公共事件,吸引了足够眼球!在法律界,其知名度丝毫不亚于凤姐! 凤姐言论、举止,令常人无法理解,而杨怪侠之怪异着实令法律人蒙羞!特别是杨怪侠以退出律坛为要挟,发起的万人签名活动,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杨怪侠,既然你早已厌倦了死水一滩的律坛,既然李庄案让你对中国法治失去了信心,那就请你义无反顾地离开。我们相信,中国律师界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黯然失色,中国法治也不会因为没有你的参与而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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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5-6 21:5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悬赏 发布辩论 发布活动 发布视频 发布商品budebushuo
  
  龙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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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debushuo 当前离线
  
  UID 227487  帖子 2  精华 0  积分 1  存款 4 元  爆料费 0 元  阅读权限 1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5-18  最后登录 2010-5-18   
  
  龙蛋蛋
  
  
   1# 打印 字体大小: tT  发表于 2010-5-18 23:46 | 只看该作者
  期待律坛“凤姐”杨金柱退出律坛
  李庄案后,律师界忽然突然冒出一个自称律坛怪侠的杨金柱律师  ,通过不断制造公共事件,吸引了足够眼球!在法律界,其知名度丝毫不亚于凤姐! 凤姐言论、举止,令常人无法理解,而杨怪侠之怪异着实令法律人蒙羞!特别是杨怪侠以退出律坛为要挟,发起的万人签名活动,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杨怪侠,既然你早已厌倦了死水一滩的律坛,既然李庄案让你对中国法治失去了信心,那就请你义无反顾地离开。我们相信,中国律师界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黯然失色,中国法治也不会因为没有你的参与而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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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5-6 21:53: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我要亮剑要亮剑 2011-05-06 21:50:10
  期待律坛“凤姐”杨金柱退出律坛
  李庄案后,律师界忽然突然冒出一个自称律坛怪侠的杨金柱律师 ,通过不断制造公共事件,吸引了足够眼球!在法律界,其知名度丝毫不亚于凤姐! 凤姐言论、举止,令常人无法理解,而杨怪侠之怪异着实令法律人蒙羞!特别是杨怪侠以退出律坛为要挟,发起的万人签名活动,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杨怪侠,既然你早已厌倦了死水一滩的律坛,既然李庄案让你对中国法治失去了信心,那就请你义无反顾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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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我们认为,中国律师界会为你的离开欢呼鼓舞!
  这样一个的庆祝的场面丝毫不会逊色于2008年的奥运会
  .因为你的离去,就相当于中国律师界的奥运盛世!!!
  万人空巷的庆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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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5-6 21:5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有句俗话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而今,看到李庄、杨金柱等“大状”在江北区法院的表演,我想大呼一声——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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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5-6 21:5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湖南』杨金柱之前世今生(又名:金猪之死)访问数:1557  回复数:127     1 2 下一页末页 共2页直接到页
  楼主作者:律坛凤姐  发表日期:
      话说在南赡部洲岳麓山下,住着一只浑身长满金毛猪面人身的怪物。要说这怪物的来头,连岳麓书院最年长的先生都道不明白,只听闻岳麓山中住着一只人形怪物,凡人难见其面,连常年在山中云里来雾里去的樵夫,也只远远见它在山顶的青石上祈天祷地,口中念念有词,妄图脱胎换骨,得道飞升。
    六道轮回,也合该这怪物遭此一劫。一日三更时分,怪物正端坐在青石上修炼,忽然地动,飞沙走石,黄土俱裂,那怪物把持不住,跌下山来,青石亦跌入山下的通程河涧。好在怪物皮糙肉厚,一路跌跌撞撞,落入岳麓书院后部厢房,惊得正在厢房休憩的学生肝胆俱裂。本来地动非同小可,然书院梁椽乃山中百年樟木打造,精干结实,虽摇晃不定,吱吱作响,但无大碍。学生们惊魂甫定,一见天山掉下来这般怪物,乱作一团,莫不敢前。
    那怪物一路磕绊,早已晕乎睡去。有胆大的学生见怪物并无动静,于是上前查看,定睛一瞧,此物除了浑身长满针毡金毛、猪面豕首外,其余倒与人别无二致。某学生道:此物莫非《西游记》中的八戒转世?或者屈子笔下的山鬼?众人议定,一齐报告院长。院长毕竟是博学广识的人物,听罢学生的描述,心中对怪物的身份早已猜透八分。
    经过细致查看,院长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只怪物不过是山中的野猪,体型比一般的大,所谓在青石上修炼,亦不过是睡觉而已,口中念念有词实乃畜生呓语。这畜生虽然有别常人,但也憨态可掬,并且长了一副人形模样,不如收入藩篱,再作区处。
    日上三竿,院长前来探视怪物,怪物早已清醒,见众多陌生面孔,吓作一团。院长命学生盛来潲水,端放在怪物面前。怪物也不客气,呼呼吃个精光,吃毕安定下来。院长有意与怪物结个善缘,道:你这畜生,我见你生得人形,不如剃掉金毛,穿戴整洁,与人学礼,修身论道,免堕轮回,你若诚心皈依,就点头作答。怪物思索少顷,颔首点头。院长又道:既然结缘,与你送个字号,以便师兄称呼。我观你浑身金毛,隶属猪类,唤作“金猪”不雅,便叫“金柱”罢了,希望你成为国家梁柱。
    转眼四十年过去,金柱在岳麓书院学礼自不用表。金柱师从名震湘鄂的讼师方唐镜,专工民事,喜钻牛角,善辞辩,性好胜。学成之时,方唐镜对金柱语重心长道:自此你可下山,挂讼师宝号,立足于市井,混迹于府衙,自然衣食无忧矣。然切记勿失天地良心,冒天下不韪,否则飞来横祸,可惜了你几十年的修行。金柱领喏,告别书院,下山不提。
    金柱按照师傅旨意,选个店铺,因念飞入通程河涧的青石,取名“通程讼务所”。开业之初金柱尚不阿避,一心为民请命,接连打败数名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的土豪乡绅,深受拥戴,声名鹊起。然浸淫府衙日久,金柱渐渐沾染官宦习气,与衙门师爷、捕头沆瀣如墨,自此天平日渐倾斜,虽赢得不少家财,但为世人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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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5-6 22:0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不日,湘江飘来一位金发碧眼的西洋人士,随船卸下的还有一辆钢铁怪物,可吞人载物,轰隆不绝。金柱生性好奇,便以三十六万两纹银将其买下,借问西洋人士,此物如何称呼,答曰“别克汽车”。从此,金柱出入便与别克汽车为伴,初因技疏,不得其法,曾在某僻静驿道撞倒一樵夫,金柱不屑一顾,置若罔闻,驾车离去。可怜那位被撞倒的樵夫,手足俱断,形同废人,既不能上山担材,更不能到市井换些油盐米醋,时过半月便一命呜呼。金柱自知种下孽债,恐遭日后因果报应。
    时渝州臬司按察使文强,巴南人氏,恃手中权柄,结党营私,设赌肆,开妓院,营烟馆,为害乡邻。开国功臣之后薄公入渝主事,悉查其罪,罢黜其职,只待择日公审,定罪问斩。文强之妻周氏,为救文强,倾尽家财,招募天下讼师,务求在公审之日,与薄公一辩,妄图虎口拔牙,刀下留人。
    金柱听闻此事后,暗道此行可为,单单周氏许下的百万讼费,便可冒险一试。有撺掇好事的讼师,为了看金柱败诉出丑,也踊跃相邀。金柱心想,此行胜算不大,若要赢得薄公,除非以讼师行会之名,公车上书,向薄公陈明利害:不杀文强一则昭彰皇恩,二则文强树大根深,党羽众多,恐日后滋事,三则传闻文强将所敛之宝,密藏于某不为人知之处,若斩杀,宝藏复不能大白天下,以济国力。状书拟定,金柱又召集行会讼师一一具名。准备妥当,金柱暂别妻儿,驾驶别克汽车,不日便到了湘鄂境界。
    一日行到神龙深山,只见云遮雾罩,古木参天,怪石嶙峋,人迹罕至,猿猴啸哀,驿道外万丈悬崖,千仞峭壁,探之目眩,临之脚颤,金柱顿觉毛骨悚然。难道天要绝人之路,枉此一行?金柱心身悔意,但汽车掉头不得,只有顶风前行。
    正在这时,一只猿猴跳上汽车,匐在玻璃外,獠牙龇嘴,刚好挡住金柱视线。金柱被这突如其来的顽物所惊吓,错把刹车当作油门,一阵乱踩。只听见别克汽车咆哮如雷,猿猴吓得兀自逃窜。待金柱回过神来,为时已晚,汽车已经冲下悬崖,落入深涧,惊起鹭鸶鸥鹏,缭绕不绝。俗话说因果报应,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遥想金柱四十年前,与岳麓书院结下善缘,学礼修道,化作人形,期间经历的艰难困苦,比那《西游记》中的取经行者也少不到哪里去,只可惜种下孽债,误入歧途,积重难返,为区区名利,踏上黄泉之路。
    方唐镜听闻此事后,赋诗一首,以警世人:
    岳麓灵山诞金猪,
    学礼修道胎换骨;
    无妄官司赴渝州,
    阎罗殿上讼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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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5-6 22:0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金柱小弟已极尽癫狂
  
  
  
  
  
  近年来,网络上盛传的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厚颜无耻、哗众取宠之人 “红透了半边天”,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现象?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的极度自恋的群体的一种自我宣泄,而这种宣泄在与当今社会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碰撞之后,产生出一种独特的娱乐效应,这种效应被媒体刻意炒作,她们便出名了。以前,我一直觉得,这种极度自恋的宣泄只会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部分群体当中,但看过杨金柱的《关于编辑出版<杨金柱博客精彩评论点评集>的说明》一文后,我发现,我完全错了,我是真真切切的被金柱那独到的意淫功夫雷到了,在雷到的同时,我不禁感叹,金柱原来也是有娱乐精神的,金柱那种极尽癫狂、厚颜无耻、夜郎自大的娱乐方式,着实又让我们娱乐了一把。
  文中,金柱又一次提到了他那永远也没算清楚的1000万点击量,可能他忘了《特大号外:杨金柱律师博客公然造假,请杨律师出来解释》;《杨金柱大律师,你能自圆其说吗?》;《杨金柱大律师,到底是我愚蠢还是你愚蠢?》这三篇贴子对他算术能力的充分“肯定”。这里,我们暂且不对金柱的算术能力作过多评价,单看金柱文中自称今后不做律师了,专心写作,每天搞个8000字出来那是小菜一碟。从明年开始,每年在大陆出版四本杂文集,20年80本书,从数量上远远超过鲁迅先生。如果十三亿人每人每年从口袋里掏一块钱来买金柱的杂文集,那就是十三亿元人民币,金柱按8%的比例拿稿费,一年的稿费就有一亿零四百万元,金柱在一年之内即可成为亿万富翁,还去做什么“孙子”律师!这段,就真是让我哭笑不得。金柱先是运用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的“精神胜利法”为自己从律坛转型到文坛作了“成功”的铺垫,然后又感叹做律师像“孙子”,做了一辈子律师的金柱,说改行就改行了。想必金柱先生也已是知天命的人,咋还这等幼稚,这等轻狂?这或许正应验了民间那句俗话:“人越老心越小”,我看你真个是越老越天真,越老越轻狂,你的心理原来是那么的扭曲,你的心智原来是那么的不成熟,是那么的幼稚、可笑。难怪,陈光武律师在《闲话杨金柱的点击量及其它》一文中,要称您为金柱小弟(原文:于是,义愤填膺的金柱小弟以闪电般的速度贴出了……),所以,请允许我在下面称您为金柱小弟。
  金柱小弟在文中多次提到鲁迅是自己的偶像,并励志在文学创作上虽不说赶超,至少也要比肩鲁迅先生,超过台湾的柏杨、李敖先生,这种励志的精神真是让我敬佩万分,堪称当代“文坛励志哥”之典范,但金柱小弟最让我敬佩的还不是他的励志情怀,而是他那令我等难以望其项背的“精神胜利法”,真是深得鲁迅先生之“真传”,恐怕连九泉之下的孔乙己也会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
  读完小弟的文章,我心中顿生疑惑。这篇文章到底是谁写的?若是金柱小弟亲笔所撰,那么以小弟多年钻研树人先生文章之造诣,及赶超柏杨、李敖先生之文才,断不会把自己刻画成一个靠“精神胜利法”活着的小丑;若不是金柱小弟所写,那小弟就一定是被人坑了,这年头TM枪手也不厚道。但不管怎么说,文章是写了,至少金柱小弟是看过,也默许了。
  最后,我要郑重的告诉金柱小弟,请你以后不要叫我“五毛”,要叫我“正义先锋”,同时,你的文章《真话真说——杨金柱博客文集》(第一卷)和《杨金柱博客精彩评论点评集》(第一卷)将于2010年12月32日,由北京正义先锋出版社出版,届时CCTV21、CCTV22、CCTV25将在黄金档同步播出名为“今年过年不送礼,送礼只送怪侠书”的广告,预计到2011年2月29日,小弟的文集销量将达惊人的50亿册(全球除了不识字的、智力障碍的、80岁以上5岁以下的,都买了小弟你的文集),2011年4月31日,中组部将发来委任状,委任金柱小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同时,鲁迅先生将发来贺电,柏杨先生将发来贺电,李敖先生将发来贺电,联合国将发来贺电,并要求金柱小弟务必要前往斯德哥尔摩领取下一届诺贝尔文学奖,不过领完奖后,还请小弟一定要记得去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报道,听说,那里的医生治疗神经病技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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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5-6 22:0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怎么还没有社民提供这个杨金柱的发病症状啊,我正在写一个“隐藏性精神病治疗初探”的文章,急需素材,拜托各位社民提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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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5-6 22:1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四川律师ABC 2011-05-06 20:46:51
  呵呵,又见杨金柱,太火了,做律师做成这样就算臭名也值了呀!
  -----------------------------
  那还是不要,我们律师界还是要保持必要的纯度才对的起亿万人民,像这样的还是少要,最好不要!什么样的人就应该去什么地方,是疯人就应该去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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